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2部委《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卫老龄发〔2019〕60号)精神,深入推进全市医养结合发展,加快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满足全市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需求,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卫发〔2020〕12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健康济南行动为引领,紧紧围绕康养济南建设,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保障基本、统筹发展”的基本原则,创新运作模式、完善配套政策,加快推动医养结合示范市建设,全面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到2023年,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不低于80%,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达到100%,70%以上的区县建有护理院,各区县新增医养结合机构不少于1家,在街道推进护理中心(站)建设,基本建成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
二、工作任务
(一)提升居家老年健康管理保障能力
1.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全老年健康预防体系。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宣传老年健康知识和相关政策,推广适宜老年人的中医养生保健方法。依托济南家庭电视老年大学“健康大讲堂”栏目开设健康教育和疾病预防课程。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老年健康征文、安宁疗护宣传日等活动,营造关心支持老年健康的社会氛围。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加强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早期筛查和健康指导。开展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试点。(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2.开展健康数据应用指导。推动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对接,实现信息共享,利用老年人日常生活健康信息、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信息,积极探索健康医疗大数据服务与应用,为老年人提供远程健康管理、健康指导等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3.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智慧居家护理。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持续提升签约覆盖率,丰富签约服务内涵,大力推进老年个性化签约服务,65岁以上老年人签约率达到85%以上。加快推动“互联网+护理服务”工作,开展居家康养医护服务,制定服务项目规范,优化服务流程,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和提升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二)提升社区老年健康服务能力
4.开展导医服务培训。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指导社区开展老年人就诊导医服务培训,与提供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服务的医疗机构紧密对接,建立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协作机制,按老年人健康状况提供就诊指导和转诊入住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5.增加医养结合服务设施。整合社区(镇办)服务设施,开展为社区(镇办)失能(含失智)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医养结合服务试点工作。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加快建设社区护理中心(站),研究出台护理中心(站)补助政策。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卫生院)增设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病床,因地制宜开展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三)提升医疗机构老年康复护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