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专题民主监督建议案
(2021年10月21日南京市政协十四届四十八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
老旧小区改造关系千家万户,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群众对改善居住条件的所思所盼,高标准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群众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城市幸福宜居品质持续提升。我市“整合利用存量资源”“合理分担建设资金”等多项创新举措获列住建部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
一、成绩清单
1.组织保障有力,改造提升工作全面推进。市委、市政府连续多年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列为重点民生补短板工程、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建立“市级统筹、区级实施、街道落实”三级管理体系,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十三五”期间,市级投入改造资金13亿元,全市累计整治1089个项目(含1282个小区),建筑面积3425万平方米,房屋1.6万幢,受益居民39.5万户。
2.目标任务明确,政策支持体系日益完善。梳理建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制定《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规划(2021-2025)》,计划“十四五”期间改造老旧小区605个,建筑面积1228.6万平方米。研究制定《整治标准》《验收标准》《设计案例》《工作手册》《施工技术导则》《项目分类清单》等系列配套政策,逐步形成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政策支撑和制度保障体系。
3.精心谋划实施,小区功能品质显著提升。将老旧小区改造与城市更新紧密结合,举办小微更新方案竞赛,聘请责任规划师参与,3个项目入选住建部公布的10个城市更新优秀案例。将群众路线贯穿改造全过程,制定模块化、形象化的改造项目“菜单”,供居民按需“点单”。激活存量空间潜力价值,2021年结合改造拆除违建近2.7万平方米,拓展道路5.7万米,新增停车位960个,安装充电桩1575组。探索形成“业主主导、政府搭台、专业辅导、市场运作”的加装电梯模式,累计加装电梯1100余部,极大便利了群众出行。
4.创新举措叠加,共同缔造氛围渐趋形成。制定《开展居住类地段城市更新的指导意见》,着力系统化破解居住类地段改造中的规划土地、资金等瓶颈问题。发布两批“豁免”项目清单,简化建、构筑物建设工程审批手续。2021年6月出台《关于推进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将结合大片区统筹改造、跨小区项目组合改造、小区内自我改造、政府引导的多元化投入改造等四种模式,分类确定财政、金融、规划土地、税费等支持政策,合理落实居民出资责任,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为开创改造工作新局面注入了强劲动能。
二、问题清单
(一)统筹谋划部署有待加强
1.地方法规支撑力度不足。深圳、广州、上海等地先后发布《城市更新条例》,从地方性法规层面为推进以老旧小区改造为重点的城市更新工作提供保障。我市尚未出台城市更新条例,改造工作缺乏有力的法规支撑和技术指引,存在一定局限性。
2.规划编制精细程度不足。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规划主要依据各区上报数据编制而成,改造工作布局、推进计划落实等有待进一步细化完善,具体操作实施的衔接性有待增强。
3.协调推进整体合力不足。部分改造事项涉及众多职能部门和垂直专营单位,条线工作对接、建设进度协调难度较大,难以形成整体合力,反复挖、来回修现象时有发生。改造工作信息化程度不高,缺乏全方位全流程的监管评估手段。
(二)资金来源渠道较为单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