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城郊闲置农房处置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快速发展,农村大量人口进城,特别是城郊农村闲置农房问题愈发凸显,如九龙坡区空置房屋(无人居住或不愿居住)4803栋、32416间,空置面积401682.5㎡,空置率5%,据了解主城其他区空置率在20%左右。大量的农村房屋闲置,断壁残垣、破败荒凉,与实施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新要求格格不入,同时也造成资源浪费,存在安全隐患,因此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农房已成为当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必要措施。
一、城郊闲置房屋处置面临的问题
(一)宅基地流转范围严格受限,政策突破难。
按现有政策,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只能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以流转等方式盘活宅基地。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连片规模达到200亩以上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只允许在周边使用5亩土地开展观光和休闲度假旅游、加工流通等经营活动,而开发大型田园综合体5亩建房用地远远不够。
(二)农民对补偿额期望值较高,价格协商难。
农民自愿有偿退出积极性不高,多数农民仅接受不低于国家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价格退出宅基地。同时,农民已自发形成的闲置农房交易市场,双方通过协商达成的价格与政府制定的价格存在差异。在调研中,发现农民对宅基地资格权退出(还享有最后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权)要价较高,远高出重庆周边市场价3-5万每宗。同时,农村宅基地的退出是分村、分组、分户零星分散的退出,时间与位置不确定和不统一,价格不好协商。
(三)宅基地退出需要解决系列农民问题,配套政策跟进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