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年工作进展
一是积极完成两轮督察保障工作。印发实施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皖期间六安市保障工作方案》《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六安督察期间协调保障工作方案》,全力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安徽省自然保护地专项督察保障工作;2021年4月13日-18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我市,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六安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局牵头顺利完成了下沉督察期间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二是认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一是印发实施《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严、重、促”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回头看”的通知》(六办明电〔2021〕36号),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个制定了问题、任务、标准、责任“四项清单”,截至目前,排查出的2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3个,剩余1个问题(霍邱县禹桥村幸福支渠(远鑫嘉苑小区-黄石闸段)水体黑臭)正在积极推进整改中;二是印发实施了《六安市“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滚动实施清单更新、问题整改、督导调度、验收销号,形成工作闭环;三是印发实施了《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六安市新一轮“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指导县区和相关部门高质量推进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新一轮“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
三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健全完善“问题+清单”机制。针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18个问题和转办的231件信访件、省自然保护地专项督察转办的150件信访件,科学制定了整改问题、任务、标准、责任“四项清单”。健全完善“监督+调度”机制。充分利用安徽省“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调度系统,将问题清单和验收销号情况及时纳入“1+1+N”调度系统,建立电子档案,实施动态更新。实施“双调度”机制,对各县区精准调度整改落实情况;对市直有关部门动态调度牵头监管责任单位落实监管、指导帮扶、验收销号情况等责任。健全完善“验收+销号”机制。严格执行《六安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全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工作,切实推动问题改到位、改彻底,确保整改质量。
四是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对督察交办问题第一时间调查核实,第一时间落实整改。印发实施了《六安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六安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六安市2021年省自然保护地专项督察转办信访件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向整改责任单位和督办核查验收单位进行了双向交办,强力推动问题整改。
二、2021年取得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