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上半年工作总结劳动仲裁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在处理劳资争议案件中有着举足轻重的重要作用,对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区严格按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相关法律法规和办案规则处理劳动人事争议,充分发挥仲裁高效、便捷、灵活的优势作用,努力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切实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一、基本情况
2013年X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成立。现我院办案设施基本完善,各种方案、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机构设置齐备。目前,我院有编制8人,实有人数7人,有80多平方米的简易仲裁厅1个,30平方米的办公室和调解室1个。2015年11月,成立了保保山市XX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会申诉公正委员会。2020年4月,成立了XX区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2020年5月,成立了XX区法律援助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站。所有牌子在我院都进行了加挂,并实现了制度上墙。
二、主要做法
(一)狠抓实体建设,力促办案质量。自推行实体化建设以来,不断加大仲裁院实体化建设力度,突出了机构的独立性、中立性。秉承热情为民的工作态度,健全系统规范的工作制度,采取得力有效的措施,不断创新特色工作模式,办理案件的效率和质量逐年提升。2021年上半年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21件,涉及劳动者121人,涉及金额254.46万元。其中:调解结案103件(乡镇54件),调解成功率为85.12%;仲裁裁决18件(终局裁决2件,非终局16件),终局率为11.11%。当期结案率100%。有效预防和化解了企业与职工之间的纠纷,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