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环环相扣,拧紧“责任链条”。我县始终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摆在突出位置,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将责任落到“精神末梢”,全力推动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力推进乡村振兴。2018年以来,我县在全省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中综合评价全部获得“好”的等次,特别是2021年,我县取得了全省第17名和全市第二名的优异成绩。一是抓好战略制定。以站在20年后看农村发展的战略眼光,将乡村振兴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先后制定了《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XX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主要任务分工方案》、《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等重要实施意见、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强化了乡村振兴规划引领,形成了一个总体意见、一个总体规划、多个专项规划的“1+1+N”的全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体系。二是健全制度机制。健全落实统筹协调、双月调度、暗访督导、考核评估等一整套工作机制,通过压实“三个责任”,强化“三线排查”,坚持“三级研判”,抓牢监测、帮扶、退出三大环节。制定了《XX县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指南》,指南中对监测对象、监测范围、监测方式、预警监测、监测程序、开展帮扶、消除风险、工作机制、基本常识等9项重点工作进行了细化、实化,更具操作性,此项工作取得省市相关领导的认可,并在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专题研讨班上作典型经验交流发言。三是推动责任落实。为进一步传导压力和压实责任,我县先后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调度会,对防返贫监测、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等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县四套班子以上率下,纷纷深入挂点乡镇和重点村进行调研和督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积极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抽调县纪委县监委、县委整改办、各行业部门、乡村振兴部门人员组成督导组,定期对重点工作加强督促检查,根据督查情况,提供督查问题清单和以及要求及时改落实整改,全面补齐工作短板,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持续资金保障,夯基固本稳助乡村振兴
我县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确保财政投入不减、总量增加,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一是资金方面给予倾斜。2019年度县级财力安排农林水支出2.12亿元,2020年投入5.13亿元,2021年度5.1857亿元,“三农”投入逐年增加,且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22年农林水支出比上年略有增长,预计5.1872亿元。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占比不低于5.5%。2020年,信贷通支持乡村振兴金额2.123亿元,2021年支持金额1.7595亿元,2022年的目标任务是1.7亿元,至11月初已经放贷430户计1.3亿元。二是衔接资金管理规范。加强过渡期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工程的建设管理,制定出台《XX县2022-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明确项目建设中各有关方面的责任和办事原则、要求、程序,加快建设进度,提高投资效益、办事效率和公开透明度。2022年纳入年度实施项目投资总额4259万元,用于产业帮扶项目36个,项目金额2172万元,占比51%,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率达到100%,已竣工项目个数121个,项目开工率100%,资金拨付率100%。三是金融帮扶持续向好。持续加大金融扶贫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不断规范小额信贷管理,全面实现了“能贷尽贷”目标。截止2022年10月31日,全年新增贷款361笔1485.31万元,历年累计贷款2350笔4594万元;全年还款113笔307.39万元,历年累计还款2051笔2110万元。四是紧盯国家重大项目投资计划和需求,着力打造乡村振兴示范乡镇。截止2022年10月,已完成2个乡村振兴示范建设项目的申报和评审,项目总投资10898.04万元,争取到上级专项债资金支持7375万元,资金占比67.67%。其中,龙湖镇乡村振兴示范建设项目获得专项债资金批复3350万元,主要建设易地搬迁后续产业扶持基地、开发集体经济薄弱村土地增减挂钩、新建采摘园、实施乡村环境综合治理等;里塔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获得专项债资金批复4025万元,主要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乡村振兴车间、陈皮种植基地基础设施等,通过这两个项目的实施,引领带动了全县乡村建设求实效、创特色、上水平、走前列。
三、发展乡村产业,带动农民持续增收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