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政治建设
(一)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学习贯彻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 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贯穿于委员会各项工作中。
(二)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和全面贯彻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和方针政策,跟进学习 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把握其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不断强化创新理论武装,为做好新时代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政治基础。
(三)认真学习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人大业务知识,学习党的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方面政策法规,学习常委会和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强化专业知识储备,提升工作能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
二、立法工作
(一)加强立法调研,加大立法指导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族法规体系,开展部分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藏语文工作条例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修订和审查批准工作,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指导自治地方科学民主依法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水平。
(二)组织办理全国人大民族委、华侨委、外事委,省人大专门委员会、省政府有关部门,州市县人大常委会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
三、监督工作
(一)协助常委会开展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2019年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体会议提出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建设以来,我省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和意见建议等。
(二)围绕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工作情况的报告,组织开展专题调研,重点了解创建工作推进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意见建议,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提出高质量审议意见做好基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