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情况、存在问题
及对策建议
江苏段运河是京杭大运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京杭运河通航里程最长、货流密度最大、运输效益最好的航段,是沿河各地工业用水和航运的重粟水道,同时也是部分市县自来水厂的取水源。总体来着,江苏段运河水质介于I-IV类水质之间,主要污染指标为石油类、氨氮、化学需氧量等。根据2019年《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关于京杭大运河不周区段水质情况的报告,江苏段水质相对较好,但整体水平仍然不如浙江。其中,京杭大运河苏州段地势较低,属于太湖水网,周边工业企业发达。江南运河入苏州时,水质已经为IV类,入境后沿途汇入清流较少;且由于太湖禁止排放污水,一部分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通过河网,汇入苏州段运河当中;污染物进入水体后,不能自动稀释、降解达标,水纳污能力十分有限。诸多原因导致苏州段运河污染严重,水环境质量差。目前,苏州运河水体指标基本处于IV-劣V类水质标准,氨氮、总磷等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水质要求。另外苏州段运河存在六种重金属超标,综合潜在风险指数依次为:汞>镉>砷>铜>铅>铬,综合潜在生态风险指数老运河段>下游段>城区段>上游段。总体上看,大运河江苏省段生态环境保护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生态环境保护缺乏统筹规划。京杭大运河沿河江苏省境内8个地级市。受经济基础、自然禀赋等条件影响,环境保护总体上仍处于“各自为战”、“单兵作战”的状态,区域间统筹协调和联防联控能力仍需加强。在生态环境治理过程中,需要从国家战略层面建立独立、权威的跨区域生态治理机制,以统一管理京杭大运河区域范围内的生态治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