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基本民生保障不断加强。一是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社会救助各项政策,坚决做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截至目前,全区纳入享受城市低保的有3715户5490人,纳入享受农村低保的有20158户35594人,纳入享受特困人员供养的有2410户2710人,为17088人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为199名孤儿等特困儿童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补助。二是瓦窑镇“5.02”地震发生以后,及时对21个乡镇(街道)的受灾困难群众开展全覆盖核查工作,对因地震受灾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群众对象144户,发放临时救助资金32.15万元,切实编密织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三是扎实开展政府救助平台推广使用,同时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建设,坚决守住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底线,避免因“脱保”“漏保”造成规模性返贫。
(二)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一是不断加强养老基础设施建设。2023年上半年完成养老项目建设15个,其中:敬老院提质改造6个,街道及综合养老服务中心3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个,老年幸福食堂4个;完成250户特困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积极向上争取到项目资金255万元用于基础养老设施的建设和改造。二是“培训+竞赛”提升养老服务队伍业务素质。通过与辖区内院校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合作,截至目前,累计培训养老护理员1392人、机构管理人员56人、专兼职康养工作者1685人、老年人能力评估和机构等级评定师4人,实现养老护理员100%持证上岗。三是因地制宜探索“居家上门”服务模式。截至目前已完成永昌、兰城、九隆、青华4个街道低保、特困老年人的基本养老需求和家庭养老能力调研、评估、汇总,下一步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上门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四是启动老年幸福食堂运营补贴(试点)。安排专项资金,对辖区内年满60周岁及以上低保和特困分散供养老年人、年满80周岁及以上所有老年人,经市区民政部门批准建设、验收合格并投入运营的老年幸福食堂就餐可享受优惠政策,不断满足老人的就餐需求。
(三)基层治理工作成效明显。一是里清乡镇(街道)和村(居)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权责边界,推动基层行政事务、群众自治事务和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事务分离。二是在全区351个村(社区)推行实施“四议两公开”决策机制全覆盖,同时全面推行村(社区)小微权责清单,明确村(社区)的职能职责和村(社区)干部的职责权限。三是扎实指导村(社区)开展平安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进村(社区)工作,现已对2022年度符合条件的171个“平安村(社区)”予以命名和完成三个批次、213个村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推荐命名工作。四是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调整工作要求和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建立了XX区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四)社会服务不断优化。一是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殡葬服务质量,目前全区21个乡镇(街道)已全部纳入火化区,建成投入使用公益性公墓36个、经营性公墓1个,实现火化率100%,并加快推进张家山公墓建设,确保全区殡葬改革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二是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目前全区有社会组织总数88个,均按照规定进行年检及正常开展活动,同时推进慈善会成立,为全区慈善事业发展奠定了基础。三是通过人脸识别、DNA比对、开展“互联网+寻亲”模式等,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56人。四是依法办理收养登记,上半年以来办理了收养登记4人,社会弃婴、孤儿得到了妥善安置,收养人、送养人、被收养人应享有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五是充分发挥省级社会工作示范站引领带头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永昌、兰城2个街道配备了6名专业社工,提升社工人员运用社工专业知识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六是根据瓦窑“5.02”地震基层民政机构受损情况,积极向省、市民政部门和发改部门争取福彩公益金和中央预算内项目资金支持,进行修缮加固和恢复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