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安全生产领域。
1.筑牢安全生产责任。印发《县政府领导干部2023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设立10个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并制定工作规则。县委、县政府定期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和县安委会(扩大)会议,专题学习总书记对安全生产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国家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安排部署阶段重点工作。县党政领导干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定期带队深入一线实地调研、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县安委会采取监督检查、年度考核等方式,推动属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个狠抓”专项行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突出城镇燃气、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紧紧围绕元旦、春节、“两会”、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非煤矿山:县应急局一是严把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关,明确露天矿山13项、地采矿山16项复工检查重点内容,结合非煤矿山大排查大整治和防灭火等专项检查,联合属地政府共同开展复工复产验收,上半年共批复8座(其中地采2座、露天6座)矿山恢复生产建设。二是认真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严格落实分类分级监管,制定印发《关于印发<XX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加强非煤矿山监管执法,上半年共开展执法检查16次,排查安全隐患125条,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扎实完成各类专项检查工作。联合相关专家对4座非煤矿山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对3座露天矿山按照专项整治要求完成“体检”,完成1座尾矿库汛期专项检查及6座地下矿山和6座露天矿山“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四是组织培训机构开展全县露天矿山一线重点工种安全生产培训活动,全县5家非煤露天矿山28名锯石工、21名凿岩工分工种参加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强一线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继续做好探矿权、采矿权年度公示工作,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和动态巡查制度,加大监察执法力度,从严打击无证勘查开采、越界勘查开采、不按勘查实施方案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等违法行为。对采矿许可证即将到期的矿山企业,及时下发告知单,提醒企业做好办理采矿证延续工作。
道路交运:县交运局一是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监管。截至目前,共组织开展安全检查50余次,排查一般安全隐患25处,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保障公路桥隧安全畅通。日常对国省干线公路及县乡道路保持每周不少于两次的路政巡查,共拆除52块非公路标志标牌及户外广告,清除路肩违法堆放76起,影响安全树木28棵,路肩种植36处,扶正交通警示标牌61处,查处超限、未覆盖运输等案件100余件,卸载货物608余吨。三是加强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联合绩溪、泾县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整顿客货运市场,约谈出租车企业3家。县公安局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今年以来,各派出所开展劝导工作420余次,劝导2.7万余人次,清除路面隐患152余处,开展宣传教育120余场次,排查道路交通隐患路段19处,现已全部整改到位。整治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按照《关于派出所参与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和改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危险化学品:县应急局一是全面推进柴油加油点危化品许可。提前谋划将柴油纳入危险化学品进行日常安全监管,深入全县8家涉及柴油营销网点摸排相关情况,召开柴油点换证调度会,指导企业做好安全评价、行政许可、员工培训取证等安全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已对5家进行复核,基本符合各项要求。二是加强行政执法检查,扎实开展危险化学企业专项安全检查,共检查加油站18家次,排查隐患24条。县公安局共排查整治剧毒化学品单位1家、易制毒26家、易制爆单位18家。
消防安全: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各镇、县直有关单位对合用场所、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医疗机构、文物古建筑、重点景区、加油站点、部分劳动密集型企业、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辖区高层建筑、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等重点场所加大抽查力度,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严格查处。组织召开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约谈会,发放《单位消防风险隐患自查登记表》,指导各重点单位开展隐患自查。上半年以来,共检查社会单位752家,整改各类火灾隐患701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362份。县公安局深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以“九小场所”“合用场所”消防监督检查为工作重点,结合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查处各类火灾隐患,并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坚决依法督促整改。截至目前,共检查单位860余家,发现火灾隐患94余处,整改火灾隐患94余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35份。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对全县商贸领域企业包括8家商超、26座加油站(点)开展全覆盖安全督查检查,上半年共排查一般安全隐患20条,已全部完成整改。
青少年防溺水:全县23个防溺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8组,每月由县政府领导带队对包保镇和学校贯彻落实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新十条措施情况进行督查。各镇在主要交通路口、各类水域、人群密集场所等悬挂防溺水宣传标语、横幅,设立宣传板报(墙报)、警示标牌等,4月底前均已完成危险水域警示标牌(标明水深、危险程度、责任单位、责任人、紧急救援电话等)、救生圈、救生绳、救生杆等设备配置以及必要的防护栏设置,在高温天气以及暑期、节假日、周末、午休、放学后等溺水高发时段,利用农村应急广播或流动广播循环播报警示提醒;努力构建“人防+技防”的防溺水新模式,目前,全县10个镇在危险水域安装科技防溺水设备52套,部分镇尝试通过无人机飞巡方式,在重点时段对重点水域开展巡查,并组建专门的水域看管队伍,4月中旬至10月上旬负责所属水域看管。全县各校均建立了校领导、班主任、学科教师结对包保制度,发放《防溺水致家长的一封信》,落实家长家庭教育和监护责任。各级各类学校通过班会、橱窗、黑板报、电子显示屏、家长会、班级微信群、集体签名等形式,广泛开展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严格落实“1530”安全教育提醒制度。
建设领域:县住建局常态化推进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聚焦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经营性自建房,严格落实安全隐患管控措施。积极开展建筑工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今年以来,受理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管理52次,开展各类形式检查110余次,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79份,停工/停机整改通知书9份,排查隐患299条。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全县14个建设项目已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新建项目参保率达100%。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完善施工防护措施,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严厉打击整治非法违规建设和违章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