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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树立正确政绩观与深化基层减负研讨会上的研讨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本次“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学习研讨会,主题鲜明、意义深远。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坚持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的重要论断,聆听各位领导的深刻阐述,我深受教益与启发。深刻认识到,正确的政绩观是我们履职尽责的思想根基,力戒形式主义是为民服务的必要保障。作为一名长期工作在妇联系统的干部,深感这一课题对推动妇女事业发展至关重要。我将结合自身实践,围绕会议主题,汇报三点个人感悟。
一、固本培元,筑牢正确政绩观的思想根基
总书记强调:“共产dang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廓清了迷雾、指明了方向。理解何为正确政绩观,关键在于把握其“为谁树绩、树何样绩、何以树绩”的核心要义。它要求我们必须超越狭隘的功利考量,摒弃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数字政绩”,真正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锚定在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妇女儿童的根本利益和实际需求上。
(一)明晰政绩观的根本性质:政为民所树,权为民所用。正确政绩观的核心属性在于其鲜明的为民指向性。因此,必须深刻理解一切权力和工作的源泉归属于人民,服务于人民。总书记指出:“我们dang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dang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这从根本上规定了我们追求政绩的立场与目的。在实践中,就是要将“妇女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工作的最高标准。具体体现为三个维度:首要在于立场选择。须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审视工作方向是否符合妇女群众根本利益,是否响应其现实关切。决策环节必须体现民心民意,执行过程务必贴近民情民生。其次是目的纯粹性。追求政绩的动力应来源于对群众福祉的真诚关切,而非个人升迁的狭隘追求或部门利益的短视考量。要警惕将公共权力私有化、部门化倾向,确保每一分公共投入、每一次政策倾斜都能精准滴灌至亟需帮扶的妇女群体。再次是价值排序的优化。真正重要的政绩,是那些虽未必显赫于报表文牍,却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里子工程”。相较于表面的活动场次、材料厚度,那些能够破除阻碍妇女发展的结构性障碍、提升其生活品质与获得感的努力,方显价值分量。妇联工作的评价重心应转向服务的温度、覆盖的广度、解困的效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