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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切实保障乡镇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推进,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换届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维护换届期间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上级有关换届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本机制。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机制适用于本乡镇换届选举工作期间(含准备阶段、投票选举阶段及结果公布后的平稳过渡阶段)发生的以下突发事件:一是群体性上访、聚集闹事、冲击会场等扰乱选举秩序事件;二是贿赂选举、暴力胁迫、伪造选票等违法违规选举事件;三是针对换届选举的恶意网络舆情事件;四是候选人或代表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事件;五是其他可能影响换届工作正常进行的突发情况。
第三条工作原则
坚持dang委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响应、依法处置的原则。发生突发事件,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稳控,确保不发生越级上访、不发生冲击会场、不发生重大恶性事件、不发生舆情失控,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第四条领导机构
成立乡镇换届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乡镇dang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乡镇长、dang委副书记、人大主席(副主席)担任,成员由dang政办、政法综治、信访、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宣传等相关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乡镇dang政办,由dang政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联络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
第五条五个工作专班
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专班,明确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各专班实行专班长负责制。
(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班,由综治中心牵头,司法所、各村(社区)配合,负责换届期间矛盾纠纷的全面排查、台账建立和跟踪化解,实行乡镇、村(社区)、村组三级联排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