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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煤矿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刻汲取近期山西沁源“5·22”瓦斯爆炸事故的惨痛教训,对当前和下一阶段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再落实。刚才,相关部门已经通报了近期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的总体形势,并传达了上级最新的工作要求,讲得很具体、很到位,希望大家务必入心入脑,抓好贯彻执行。
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必须牢牢守住的底线和红线。下面,我就抓好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警示教育,讲三点意见。
思想上的隐患是最大的隐患。每一次惨痛的事故背后,折射出的必定是思想认识的滑坡、安全理念的偏差和侥幸心理的作祟。全市上下必须深挖思想病灶,切实从灵魂深处警醒起来,让“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扎根于心。
(一)深刻认识“5·22”事故的惨痛教训,绝不当置身事外的“旁观者”。一是血的教训警示我们,生命至高无上,任何对生命的漠视都是对dang和人民的犯罪。刚才通报的山西沁源“5·22”煤矿瓦斯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最高人民检察院已对该起重大责任事故案挂牌督办。这充分说明,事故背后必然存在着严重的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法规不执行等恶性问题。我们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危机感,审视自身,如果类似隐患发生在我们的煤矿,我们能否承受得起这种生死攸关的后果?二是血的教训警示我们,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任何在安全上的敷衍塞责,最终必将付出沉重的代价。事故的发生从来不是偶然的,而是“量变”引发的“质变”,是日常管理中对小问题视而不见、对隐患整改一拖再拖的必然结果。我们绝不能再把别人的事故当“故事”听,必须把惨痛的教训化作自身整改的镜鉴。三是血的教训警示我们,安全生产永远在路上,任何时候都不能有“歇歇脚、松口气”的想法。安全生产没有“淡季”和“旺季”之分,只有“进行时”和“完成时”之别。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以对dang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决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牢牢守住安全生产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二)清醒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复杂严峻,切莫低估风险的“杀伤力”。一是外部宏观环境给安全生产带来了新的叠加风险。当前,受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煤炭市场阶段性供需失衡等因素影响,部分煤矿企业为了抢产量、赶进度,极易忽视安全投入和安全管理,导致安全风险急剧攀升。同时,夏季极端天气频发,暴雨、大风等恶劣条件对矿井通风、排水系统构成严重威胁,防范滑坡、透水等灾害的压力空前巨大。二是企业内部深层次的违规生产乱象不容忽视。从近期查处的典型案例来看,部分煤矿存在严重的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如超层越界开采、隐瞒工作面、图纸作假、以包代管等。甚至出现了图纸与实际不符、部分矿工未携带定位卡等严重问题。这种“明里一套、暗里一套”的隐蔽性违法手段,让安全隐患在灰色地带潜滋暗长,对监管防线构成了极大挑战。三是监管执法中存在的盲区与“宽松软”现象必须立即纠偏。面对日益隐蔽的违法行为,我们部分基层监管力量不足、专业素养不高、执法手段单一,导致“屡查屡犯、屡改屡犯”。更有甚者,个别执法人员存在“老好人”思想,对发现的隐患处罚偏轻、甚至以罚代管,未能真正发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震慑作用。
(三)高度警惕安全发展理念的偏移错位,坚决摒弃“带血的GDP”。一是必须彻底摒弃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生命的政绩观。个别地方和企业为了追求短期的经济指标和财政收入,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煤矿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默许态度,甚至为违规生产的企业“保驾护航”。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如果不把安全底线守牢,今天赚的钱,明天可能连本带利都赔进去,甚至搭上无辜群众的生命。任何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换取的发展,都是饮鸩止渴,必须坚决叫停。二是必须从严整治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悬空的问题。一些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不到位,企业内部安全管理机构形同虚设,安全投入欠账严重,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在利益驱动面前,安全生产往往被让位于产能释放,导致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安全生产一线极度脆弱。三是必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长期处于相对稳定的安全状态,最容易让人产生松懈情绪。一些煤矿企业认为“以往都这么干也没出事”,从而对隐患熟视无睹、对规程置若罔闻。必须深刻认识到,“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是隐患”,任何一丝一毫的麻痹大意,都可能引发不可挽回的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