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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严格规范矿山领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的通知》(矿安﹝2025﹞14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年度行政检查计划编制指南〉的通知》(矿安﹝2025﹞106号)及《XX县能源局2026年度煤矿安全监管行政检查执法计划》相关要求,结合上级监察、监管部门的工作部署,为精准规范开展第四季度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严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事故发生,制定本季度执法工作计划:
一、2026年第三季度计划完成情况
2026年第三季度,计划开展煤矿安全现场执法检查3矿次,实际完成检查3矿次;计划开展上级服务公司监督检查1次,实际完成检查1次。无超计划、漏计划、缺计划情况,执法工作闭环规范、成效扎实。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联合监察监管执法
联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监察执法五处、黔西南州能源局完成贵州黔越矿业有限公司XX县挽澜乡大石堡煤矿计划内联合检查1矿次。
(二)自主日常监管执法
一是常态化开展计划内执法检查,完成大石堡煤矿常规执法检查1矿次;二是紧盯线上监测预警风险,针对瓦斯异常波动问题,对XX县绿荫塘煤矿开展专项核查1矿次;三是强化停工停建矿井管控,对黔西南州鑫鸿煤业有限公司开展停建矿井专项安全检查1矿次;四是压实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监管责任,对贵州欣鼎盛矿山技术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监督检查1次。
本季度累计查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55条,依法下达各类执法文书4份,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矿井立案查处1矿次,有效整治现场突出隐患,严厉震慑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夯实辖区煤矿安全生产稳定向好形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