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9027【方案预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方案3篇

2022-10-21 11:08:46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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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年XXX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中共XXX市委办公厅、XXX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全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党办字[2012]XX号)精神,切实做好XXXX年全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一步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紧紧围绕旗委、旗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加大民族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机制,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我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在全旗各部门(含中区市直)、苏木乡镇(场、街道)、企事业单位、嘎查村社区中开展。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使社会各界更加注重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不断实现各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目标。

(一)宣传动员阶段(31日至330日)。坚持多层次、多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宣传教育。一是充分利用苏木乡镇场街道文化站、嘎查村社区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基地和草原书屋等阵地,广泛开展对农牧民群众民族理论、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大力加强各族人民群众的民族团结意识。二是结合3月份的法制宣传月契机,采取张贴标语、印发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XXX自治区XXX语言文字使用条例》和《XXX自治区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等基本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民族法律意识。三是通过召开交流会、座谈会、观摩会等形式,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宣传报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好经验、好典型,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嘎查村努力营造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

(二)确定对象阶段(41—430日)。在通过深入调研,在全旗范围内树立干群关系和谐等多方面能够体现民族团结进步成果的地区、单位创建工作的示范点。XXXX年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苏木乡镇(场、街道)3个、示范嘎查村14个(每个苏木乡镇1个)、示范分场1个、示范社区1个、示范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15个。

(三)推动落实阶段(51—1130日)。各创建单位从基础设施建设等各方面,严格按照《XXX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标准》开展工作,坚持以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为核心,以热爱伟大祖国、构建和谐关系、建设美好家园活动为载体,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嘎查村示范社区示范苏木乡镇场街道示范单位为落脚点,做到民族团结创建工作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等五进,做到创建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与新农村示范村建设相结合、与扶贫开发相结合、与维护稳定工作相结合、与民生改善相结合五个结合,努力使全旗各族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7月中旬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初步检查,筛选一批认识高、行动快、创建工作有实质进展,并成效显著的创建单位作为创建典型,在9月份的自治区第31个《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期间在旗电视台开设宣传专栏进行专题报道。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以民族团结进步为主题的文体活动。

(四)考评验收阶段(121—1231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列入全旗苏木乡镇场街道工作实绩综合考评指标,在进一步细化《考评细则》的基础上,加大对考评指标的考评验收力度。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对所开展的创建工作进行总结,建章立制,为下一步开展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奠定基础。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由旗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全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成立由一把手担任组长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创建活动工作机制。组织干部经常深入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苏木乡镇场街道、嘎查村分场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指导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扎实开展。

(二)积极协调,密切配合。旗民族宗教事务局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苏木乡镇场街道、嘎查村分场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以部门党组织为核心、各方面参加的创建工作机制,积极组织各民族群众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推动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

(三)大力宣传,全员参与。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简报等形式,大力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在全旗上下努力营造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浓厚氛围。同时要充分尊重和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组织和发动全旗各族群众积极投身于创建活动当中。

(四)强化监督,务求实效。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目标管理机制,把创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并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地区、部门年终综合考评指标强化考评验收,使创建工作真正达到制度化、常态化的标准。同时,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信息上报工作,及时总结上报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根据地区《阿克苏地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创建表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创建表彰管理办法》要求,现就单位所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深入贯彻落实地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大会精神为主线,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目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树立卫生执法队伍新的形象,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大团结良好氛围,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通过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不断探索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方法和措施,使各族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统一到党和国家的要求上来,力争在年内实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创建目标,并鼓励全体干部职工争创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三、活动安排

(一)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地区工作要求,大力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常识的宣传教育,坚持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二是要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方针政策,宣传本系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好经验、好典型,宣传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各族干部群众。三是结合“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和“创先争优”等主题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月、纪念建党90周年、迎接党的十八大等重大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着力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机关、进科室、进家庭。

(二)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在每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期间,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强化全社会各民族大团结氛围,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三)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制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条件》,在单位工作中广泛开展争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培养一批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模范,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促进单位共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

(四)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深入开展对口帮扶活动,抓好结对帮扶各项措施落实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与贫困群众“结对子”活动,动员广大党员干部与各民族贫困家庭结对子、认亲戚,面对面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推动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开展党群连心活动。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结合各民族传统节日开展各类文化体育、走访慰问和联谊活动。建立少数民族群众特殊困难帮扶制度,及时协调和解决少数民族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调节处理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各类矛盾纠纷,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维护少数民族平等权益,引导教育各族群众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和谐相处。

四、实施步骤

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结合“创先争优”和“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活动,以维护社会稳定、解决实际问题等为重点,抓好宣传动员、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一)以支部创建为重点,加强学习教育,动员全员参与,大办好事实事,把民族团结创建活动落到实处

1.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各支部紧紧围绕创建的主题,认真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深入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教育。重点学习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胡锦涛同志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会委(扩大)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意见》、国务院新闻办《新疆的发展与进步》白皮书、《中国的民族政策与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白皮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中宣部、教育部、国家民委编写的《民族团结教育通俗读本》等内容,要把学习贯穿创建活动始终。各党组织要结合业务工作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大讨论。结合本职业务工作,对照相应的职能,制定具体的贯彻措施,认真落实。并将贯彻落实措施报所创建办公室备案。

2.开展“八个一”活动,加强民族团结教育。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着力开展“八个一”活动,即:读一本民族团结题材的好书,唱一首民族团结新歌,学一句维吾尔语(每周学一句维吾尔日常用语),看一部以民族团结为内容的电影,开一次民族团结教育座谈会或讨论会,写一篇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的文章,办一期民族团结教育板报展,举办一次民族团结先进事迹演讲比赛。

3.充分利用重要节日,宣传和弘扬各民族优秀文化,增强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在春节、中秋节及肉孜节和古尔邦节举办联谊活动。在“七一”开展庆祝建党90周年的系列活动,在“十·一”举办以“庆祝伟大祖国诞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的板报展览。

4.办实事,解困难,为政府分忧。着力解决帮扶对象的生活困难。了解掌握少数民族困难家庭的基本情况,选择一个困难家庭组成“结对友好家庭”,采取多种方式,帮助困难家庭解决生活上的困难。开展经常性的谈心活动,听取少数民族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困难,着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制定帮扶的计划、措施,帮扶的情况报创建办公室备案。

5.创建申报。适时向创建活动办公室申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力争表彰命名。

(二)以创先争优等主题教育活动为重点,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教育活动

1.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细化活动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坚持围绕中心工作创先争优,突出以现代文化为引领,把创先争优融入群众文化,形成爱国、感恩、开放、包容、创新、奋斗的精神,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2.开展丰富多彩活动。深入开展党领导人民的奋斗史、创业史、改革开放史宣传教育,兴起回顾光辉历程、展示丰功伟绩、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宣传教育热潮。开展文艺表演、板报展、座谈会、知识竞赛、走访困难党员送温暖等活动,营造浓厚喜庆氛围。

3.把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与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人人参与,个个争先,使创建活动真正发挥作用。把创建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生活中,争做民族团结的模范,争做学习模范,争做工作模范。通过开展各种丰富多样,富有成效的教育活动,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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