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经办的通知

2022-11-01 16:34:37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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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保居民,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避免交叉感染,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身体健康,在疫情解除前,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经办以网上办理为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登记

居民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前,首先要进行参保登记,上年已参保的,医保系统已进行登记,不需要再办理登记业务。对于新参保、姓名等信息变更的,需要进行参保登记或变更登记,城乡居民可通过加入“疫情防控时期医保业务经办群”微信群(或扫描下方二维码),上传所需材料图片(户口簿中户主页和参保登记人员页或身份证),可实现办理登记或变更业务,或待疫情解除后再到服务大厅办理。或可直接拨打0776-3220198电话(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咨询。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网上缴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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